

BMU 良好公司治理架构
PT Brawijaya Multi Usaha 通过股东与股东大会、监事会、董事会、审计委员会、内部监督部门和公司秘书来实施良好的公司治理。
股东与股东大会(GMS)
股东大会既是资本所有者,也是公司内部最高权力的持有者。股东大会是进行战略决策的正式论坛,这些决策不委托给董事会或监事会,例如修改公司章程或批准年度报告。
监事会
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,负责对董事会管理政策的总体监督。监事会还提供战略建议,以确保公司的业务方向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。
董事会
执行机构全面负责公司业务的日常运营和管理。董事会负责领导公司、制定业务战略,并依据公司章程在法庭内外代表公司。
审计委员会
该支持性委员会在监事会的协调下,负责协助独立监督。该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、法律合规性、财务报表的完整性以及外部审计师的表现。
内部监督部门
内部监督部门(SPI)直接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运营与合规评估。SPI 负责评估现场治理的效率,并发现公司资产管理中的潜在风险或违规行为。
公司秘书
作为公司与外部各方、监管机构和股东之间的主要沟通桥梁,公司秘书确保公司在资本市场法规方面的合法合规,并管理公司重要会议的行政事务。
